1月19日,博白法院执行法官巧施小计智擒一名拒不履行欠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并依法对叶某瑜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案情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叶某瑜买卖合同、追偿纠纷一案。经博白县人民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年7月1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依法向叶某瑜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借款本息.68元及违约金偿还义务,但被执行人叶某瑜一直没有履行该义务。
执行过程
当日,申请执行人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发现叶某瑜在某超市购买物品,负责该案件的执行法官接到电话后,立即带上四名法警紧急出动赶往目的地。执行法官经过与申请人确认被执行人叶某瑜已进入超市无误后,马上吩咐法警分别守住超市的两个出入口。五分钟后,被执行人提着所购买的物品从超市走了出来,执行法官立刻迎上前表明身份,同时询问她是否就是叶某瑜,该女子自称其叫王某燕,不是叶某瑜。执行法官让她拿出身份证,其却说没有带。执行法官按照她所提供的身份信息,当场打电话与相关派出所联系进行核实,最终确认该信息不属实。执行法官当即告知被执行人,如再有隐瞒或欺骗,将把她带到派出所当场进行核实。听了法官告知后,叶某瑜此时眼神与面部出现了微妙的变化。执行法官已看到叶某瑜表现出不自然的表情后,突然用方言喊了一声,“十七妹,你欠了某公司多少钱?”,叶某瑜不假思索地回应,不是我,是我老公借的。谎言不攻自破,叶某瑜只能乖乖地跟随执行法官回到法院。
在该院执行局办公室,执行法官耐心析理释法,叶某瑜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最终,博白法院依法决定对叶某瑜实施司法拘留15日。
来源:博白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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