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31)上午,沙河镇政府组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执法人员组成的工作队,在镇政府朱河、朱岸明两位副镇长带领下,先后来到长远村塘支地队和山桥村龙田面队,成功阻止两场举办酒席的聚餐活动。据了解,昨天镇政府就接到这两场酒席将要举办的报告,决定先由村干部进行劝说。今天镇政府组织工作队到现场宣传政策,最终主人同意取消酒席。据了解,博白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年1月27日发出通知,决定自年1月27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举办红白喜事等群体聚餐活动。如果擅自举办,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县蔓延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我县群体聚餐活动恢复时间,待县人民政府发布解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再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决策部署,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年1月30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玉林市辖区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群体性聚餐监管作为落实疫情防控的有效措施抓紧抓实。要群策群力,尽职尽责,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全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广大人民群众、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清醒认识当前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可能引起疫情扩散的危害性,不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二、切实强化风险防控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各餐饮服务单位集中就餐情况的巡查和劝导,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拒不执行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动员各餐馆、饭店积极主动承担起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督促餐饮经营者主动联系集体聚餐举办人或订餐人,取消集体聚餐或家庭亲朋好友聚餐活动。餐饮经营者对部分已预订消费者提出的退订要求,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从维护行业整体形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可以采取退款或者延期消费等方式积极妥善处理好退订的相关事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管理。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群体性聚餐管控,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群体性聚餐宴席,坚决防范从疫情严重地方归来人员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严防疫情扩散。三、切实畅通举报渠道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人员,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对恶意或不听劝告者移交公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