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全面推进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博白县社区戒毒(康复)辅警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志愿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不含高中),年龄18-40周岁(年9月1日至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并体检合格,要求男性身高cm以上,女性cm以上;
(六)退伍军人、见义勇为、有写作特长、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法学类专业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以及曾在辅警岗位被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户籍地或居住地为本镇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部分岗位特殊,需男性,招聘总人数按男女比例1:1调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博白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辅警岗位分配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年9月9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其中星期六、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博白县社区矫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