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日本“购岛”:“得”不偿失
原标题: 购岛 一年,日本 得 不偿失过去的一年,中国公务船实现了在钓鱼岛领海执法巡航常态化,日本单方面强调的所谓 实效统治 已不复存在,其 平稳而有效 管理的设想化为泡影。刘江永今年9月10日,是日本前首相野田佳彦内阁不顾中方多次正告,悍然非法宣布 购买 中国钓鱼岛一周年。去年此时,日方的 购岛 行为导致中日关系严重恶化。去年年底安倍晋三再度执*后,继续推行野田内阁的错误*策,并在历史认知问题上严重倒退,使中日关系雪上加霜。回顾 购岛 之后的这一年,日本*府可谓 得 不偿失。日本*府否认中日两国存在领土争议,否认两国领导人曾就搁置争议达成共识或*治默契,受到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质疑。除日本*府外,几乎所有国家都知道并认为中日之间存在领土争议,甚至连美国*府也反复重申对钓鱼岛主权不持立场,希望中日双方对话解决。日方所谓 1895年根据 先占 原则占有 无主地 钓鱼岛 之说,被进一步证明是通过甲午战争的侵略扩张编造的谎言。从国际法的角度判定钓鱼岛主权归属的关键依据之一,是哪个国家最先发现、命名、利用、管辖这些岛屿。据十五世纪末欧洲古代传统国际法的 发现即占有 原则,发现未知领土即对该领土主权有足够法定权利。德国著名法学家奥本海认为,占领与管理构成 有效先占 的两个要件:先占国必须真正地占领该无主地,并宣告此领土已置于其占领之下,且意图将此领土置于其主权之下;占领者应在合理期间内建立管理制度,以显示该领土系由其治理,而有效管理包括,在定居困难的土地上,只要有定期巡视或必要时随时派遣国家机关巡视即可。日本《国际法词典》也认定, 哪怕是无人岛,只要通过军舰或官每天船进行定期巡逻,用这种方法使国家职能达到该地,就可以构成对该地的先占。 对照上述传统国际法原则,日本 先占 钓鱼岛的立场根本站不住脚。这是因为:一年间,中国发表了第一份《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充分论证了钓鱼岛从明朝起就被中国命名、利用并纳入海防管辖范围。事实上,这已构成传统国际法上的 先占 。世界上哪有同一岛屿可以被 先占 两次的法理?一年间,中日两国学者分别出版了关于钓鱼岛的新作,进一步从历史和法理的角度证明,日本利用甲午战争通过秘密内阁决议窃占中国的钓鱼岛是非法的。例如,日本横滨国立大学名誉教授村田忠禧今年5月出版的新著《日中领土问题的起源》,详细地揭示了日本明治*府秘密调查、窃占钓鱼岛的历史档案文件,并对日本*府所谓 多次调查 后才采取 先占 之说进行了否定。过去的一年,日本*府所谓的 购岛 及 国有化 措施,并未能使其依据 取得时效 原则占有钓鱼岛。 取得时效 在国际法学界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它是指一国长期、不间断、公开而稳定地占有和统治他国领土后,就可以作为国际法上取得对该地区管辖权的依据。野田内阁曾声称,将钓鱼岛 国有化 的目的是进行 平稳而有效 的管理。日方十分清楚,从历史性主权权利的角度讲,在钓鱼岛问题上,自己处于劣势。于是,日方只能希望通过强化对钓鱼岛现场的实际控制,并利用石原 购岛 的佯攻,诱使中方默认日本*府 购岛 行为,并利用 取得时效 原则获得国际法上的优势地位,最终永久占有钓鱼岛。然而,那只不过是日方的一厢情愿,结果适得其反。针对日本*府 购岛 ,中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反制措施。过去的一年,中国公务船实现了在钓鱼岛领海执法巡航常态化,日本单方面强调的所谓 实效统治 已不复存在,其 平稳而有效 管理的设想化为泡影。那么,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接下来会干什么呢?无非是三手:一是加强国际宣传;二是增强军备;三是外交周旋。如果日方能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正确处理钓鱼岛历史等敏感问题,寻求妥善管控分歧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中日两国是有可能通过对话协商避免危机升级的。但也不能排除另一种危险性:日本右翼*客借钓鱼岛危机煽动日本反华情绪,为修宪开路,最终图穷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