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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明确提出在东北区域、华东区域、中南区域、西南区域和西北区域,设置五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西北区域设置以西安医院(医院)为主体的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通知》提出
经研究,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分别在东北区域以中国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华东区域以浙江大医院为主体设置,在中南区域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主体设置,在西南区域以重庆医院为主体联合医院设置,在西北区域以西安医院为主体设置。
《通知》要求
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要落实相关职责任务,加强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的统筹协同,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分别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区域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提高区域内儿童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服务水平,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同时,医院分别负责相应区域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职责任务开展相关工作。各省(市)要切实履行地方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投入,给予*策支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全程监管机制,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
来源:陕西发布点阅读原文,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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