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年择业期未就业的毕业生)。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年11月15日后出生)
(五)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六)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11月15日星期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
注意事项:考生需佩戴口罩,同时持健康码入场,入场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
3.报名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年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4.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对有意愿到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初试人选。
(二)初试。初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初试小组采取现场与应聘者交流、洽谈提问等方式进行。对初试人选评定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人选(紧缺专业报名人数未达比例的,经请示上级同意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复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试进入复试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聘者掌握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设想等能力。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报名当天或第二天在广西医科大学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报名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拟聘用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后毁约方需付毁约金。
(五)体检、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拟聘用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六)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七)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行一年试用期,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此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招聘岗位设一次性安家费奖励,正式聘用后即享受相应数额的一次性安家费奖励。
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对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博白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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